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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鸡娃”不合理也不合法,看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起实施
来源:法研堂  发布时间:2021-05-28

      “鸡娃,就是给孩子打鸡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虎妈”“狼爸”们为了孩子能读好书,不断地给孩子安排学习和活动,不停地让孩子去拼搏。 这种行为就叫做“鸡娃”。


深陷内卷教育和鸡娃大战,举全家之力,将资源和关注倾注到一个孩子身上,任何学业表现的不如人意,都成为压垮学霸家长的情绪稻草。如果说,过去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还只是为人父母的天性,当今一代,很多观点认为,生娃而不“鸡娃”就是糟糕的家长,鸡娃时无法接受孩子的平庸,就是高知父母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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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社会竞争的加剧,上升通道的堰塞,不拼命努力怎么实现出人头地,是学霸父母们的口头禅。拼尽全力,才能留在原地,躺平等于阶层下滑,是城市父母藏在心底的焦虑恐惧。


法研堂认为,过度“鸡娃”这种心底的焦虑恐惧行为,从未成年保护上看不合理也不合法,人民法院报 5月26日消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有关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


该负责人表示,学生学习负担重,被家长逼迫参加各种校外学习培训,看似是教育问题,实际上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在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期,仍要面对老师布置的一大堆作业和家长安排的一连串补课培训,孩子的童真快乐何在?


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近两万名未成年人提出的两万多条意见,绝大多数都是关于减轻学生负担的要求“这是孩子们发生内心的呼救,是向立法机关的求助”。


该负责人表示,对此,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在监护人的职责中,明确规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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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破解长期困扰家长和学生的负担过重问题指明了方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法研堂呼吁全社会都要关注未成年人的保护,共同担负起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让社会少一些过度“鸡娃”的事情发生,以法治保障、社会关切、健康的家庭教育关系促进青少年儿童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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