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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强监管”大势所趋
来源:法研堂  发布时间:2021-06-16

       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军出席,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中央编办关于调整教育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指出这次机构增设,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一代少年儿童的关怀,对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领导班子要坚持以机关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奋进三部曲”,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新设司局的重要意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打造成更具人民情怀、更具斗争精神、更具法治思维、更具工作策略的司局,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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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研堂看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校外培训监管升格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被明确为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教育培训承担管理工作。这是专门针对基础教育的校外教育培训开展监管,而不包括高等教育和成人职业培训。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后,基础教育司的工作职责也相应变化,教育部官网信息显示,基础教育司原“指导中小学校的校外教育”的职责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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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管对象范围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工作职责再次点明了校外培训治理的重点,即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这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已屡次强调。


创新监管手段


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需要创新监管手段。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去年8月,教育部在回复一份名为“关于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执法权问题的建议”的全国人代会建议时指出,教育部于2019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强调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或者确定专门机构,集中行使执法职权,或者依法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承担执法职能。


该文件还提出,探索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施行政检查的制度。


校内校外联动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设立后,基础教育司的工作职责还有另一处变化,即增加了“组织管理学校开展科技、文艺、体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辅导活动”。这些多种形式的教育辅导活动,更多的应该是“校内课后活动”。


为何要增加这些活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明确指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法研堂认为,近几年来,校外教育培训乱象困扰着不少家长在此背景下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无疑是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对校外教育培训的强效能监管有了长效性保障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野蛮生长期”已经结束,常态化的“强监管时期”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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