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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熊孩子”称谓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法研堂呼吁正确看待问题儿童
来源:法研堂  发布时间:2021-05-27


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六月一日开始实施。该法案是否是熊孩子的“护身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对此回应了社会上一些这样的声音,他26日在北京说,熊孩子称谓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一定程度是戴着墨镜看待“问题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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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承载着中华的未来希望,通过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由于极个别未成年人犯了罪错,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熊孩子”的“护身符”,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


郭林茂强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特殊群体,作为一个重要群体,他们的心理还比较不成熟,认知水平比较低,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只有一小部分未成年人违法,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应该归于成人,而不能简单地归于未成年人自己。对于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挽救的方法,使其重新健康成长,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华民族,有着优良传统文化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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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研堂认为,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也是解救当前学前教育错误教育观的一剂良药。传统观念中忽视儿童、把他们当做小大人、当做没有独立权利的个体、只是成人的附庸等等,忽视儿童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忽视儿童是有内在发展潜能的,他们具有不同于成人的自己的世界。


学校、家庭在对青少年儿童培养的时候,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是我们正确对待儿童的重要前提,也是解救教育的当务之急,一刻也不能耽搁。健康的法治校园环境创设、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以及家长有足够的耐力和信心,抓住孩子成长的关键期,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就会对青少年儿童成长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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