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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培训机构“毁灭性”冲击,向素质教育等方向转型迫在眉睫
来源:法研堂  发布时间:2021-07-2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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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到“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提供“拍照搜题”,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此文件一出台,不仅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对培训机构未来走向产生不小的影响。

 

总结《意见》要点包括


1、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3、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4、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6、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7、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8、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9、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10、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意见》发布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率有关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发出倡议书

如下倡议:


一、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四、正确认识校外培训定位,加快转型成为有益补充。


  五、坚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健全规章制度提升水平。


  六、遵守价格管理确保质量,充分体现公益普惠属性。


  七、杜绝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发起倡议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新东方、好未来、作业帮、猿辅导、高思(爱学习)、一起学、精锐教育、掌门一对一、学大教育、51Talk、卓越教育、昂立教育、北外壹佳、洋葱学园、高途教育、中文未来教育(豆神)、河南大山教育等120家全国性校外培训机构。


对于《意见》,教培企业纷纷表示坚决拥护、严格执行,学科类机构部署向科学、体育等素质教育转型。


法研堂认为,“双减”政策对学校教学质量、服务内容提出了更高、更多元化的要求。学校必须努力适应新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不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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